根据《烟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文件〈关于同意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开展专项能力考核工作的函〉(烟人考函〔2023〕229号)》的文件通知,经审核评估,同意我院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机构代码37060001,有效期3年(自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为更好的发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对劳动者技能就业、技能成才的促进作用,我院将面向社会开展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工种、费用及对象
二、考核说明
1.个人报名,同一工种考核申请人数电商直播、农产品新媒体推广不足25人不组织考核;胶东花饽饽制作、食品雕刻、烧烤制作、胶东鲅鱼水饺制作、锅贴制作不足30人不组织考核;
2.机构或集体报名的我们将根据情况统筹安排考试时间;
3.如遇考核人数较多等特殊情况,需分批、分天考核的,报市考试中心确认后实施;
4.如遇重大政策变动或考核许可调整,我们将及时调整(取消)考核计划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核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参加过本专项职业能力培训或从事本专项工作并具有相应技能者均可报名。
四、考核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1份;
2.小于20K的电子版彩色照片;
3.机构集体报名需提交报名表(附件1)并加盖公章1份。申请补贴性培训资金的机构还须填报(附件2)并经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部门审核盖章。
五、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考试为百分制,60以上(含60分)为合格。成绩合格者统一颁发专项能力合格证书。
六、公示考核结果
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成绩,最终考核结果将在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考核收费标准
依据〈关于同意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开展专项能力考核工作的函〉(烟人考函〔2023〕229号)文件要求,学院根据考试耗材、考务管理等成本核算定价为160元/人次。
八、报名咨询及其他要求
1.根据市人社部门部署要求,严格工作和考核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增强服务意识,确保工作时效,全过程做好考核工作,及时为考核合格人员办理发放证书。
2.报名认定地点: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高技能人才培训中心(烟台市莱山区火炬大道3966号)
咨询报名:0535-6911895 6911893
市人社部门监督电话:0535-6785967
学院监督电话:0535-691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