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 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继续教育发布时间:2024-12-06浏览次数:10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新颁发了《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涵盖了企业职工、各类院校学生、技能类与专业技术类职业发展贯通人员、其他社会从业人员等各类有评价需求的人员,且充分考虑促进就业需要对申请条件进行了优化调整。现就新公布的《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以下简称新《条件》),与以往有哪些变化进行解读。

    一、打破初级工申报从业年限限制

    新《条件》明确:年满16周岁,拟从事或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的,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以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以上可申报初级工。新《条件》进一步明确了初级工申报的最低年龄,打破从业年限申报限制,只要年满16周岁,拟从事或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的,均可直接申报。

    二、打破高级工逐级申报的限制

    新《条件》明确: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以往,高级工不能以年限直接申报,新《条件》打破了这一限制,从业10年可直接申报。

    三、缩短中、高级工申报从业年限

    新《条件》明确: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以往,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可申报中级工,新《条件》从6年改为5年,且由从事本职业工作拓宽为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新《条件》明确: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可申报四级/中级工。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以往,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初级工后从业满4年可申报中级工,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工后从业满5年可申报高级工。新《条件》申报从业年限均缩短1年,分别由4年改为3年、5年改为4年。

    四、加长技师、高级技师申报从业年限

    新《条件》明确: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可申报二级/技师。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以往,取得高级工证书后从业满4年可申报技师,取得技师证书后从业满4年可申报高级技师。新《条件》申报从业年限均加长1年,由4年改为5年。

    五、搭建院校毕业生高级工申报直通车

    新《条件》明确:取得本专业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以往,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需取得中级工证书后,才可申报高级工。

    新《条件》明确: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的,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以往,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工证书后,从业满2年才可申报高级工。新《条件》取消从业2年限制,可直接申报高级工。

    六、缩短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技师申报从业年限

    新《条件》明确: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以往,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高级工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从业满3年才可申报技师,新《条件》缩短为2年。

    新《条件》明确: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 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以往,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从业满2年,才可申报技师,但无需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高级工证书。新《条件》变化为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高级工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即可申报技师,无需从业满2年。

    七、打通专业技术人才技能成长通道

    新《条件》明确:①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可申报三级/高级工。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可申报二级/技师。③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可申报二级/技师。④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⑤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以往,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未列入对应职称的申报条件。新《条件》打通了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技能发展通道,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并符合相应从业年限、资格等要求的,可分别直接申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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